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方式,无需笔试,经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后,根据报考岗位合理安排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
二、在博湖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凭购房合同可享受80000元购房补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为10%的优惠。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未购房之前享受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房租全免。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三年生活补贴,其中:试用期(一年)享受60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每年12000元,连续享受两年。所需资金由博湖县财政承担,各用人单位按季度发放。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同岗位人员相同工资待遇,正常评审职称、晋升工资;享受第13个月奖励工资和绩效奖。享受冬季取暖费等各项福利。
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可享受县卫健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的2次免费体检。
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户籍迁入等方面可享受“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