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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档案及户口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就业中心』『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关闭

各位毕业生、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人社部《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因此毕业生毕业去向、档案及户口信息登记至关重要,为规范档案工作秩序,确保毕业生离校时档案能够准确及时转递,户口能够顺利迁移。现将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去向登记

(一)登录方式:

方式1.毕业生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 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

方式2.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 dj.ncss.cn,点 “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方式3.毕业生登录js1996登录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系统,选择网上签约,系统会跳转至全国系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注:若未跳转请直接通过网址 dj.ncss.cn登录。)。

(二)登记毕业去向

2023届毕业生在6月2日上午12点之前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点击“毕业去向填报”进入主界面。主界面分为去向填报和登记记录两部分,去向填报包括签就业协议书就业、其他形式就业、升学、未就业,毕业生应提前仔细阅读“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分类及证明材料”说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选择毕业去向类型并填报相关信息。登记记录显示毕业生登记的毕业去向及签约信息、用人单位发起的在线签约邀请、学院审核进度及结果等。(6月2日之后将关闭网签系统,如有未完成签约的学生系统将按失效处理,后续如需再签约请走线下签约流程,并及时向学院反馈毕业去向)。

  二、登记档案信息:

(一)请2023届毕业生在6月5日之前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点击“档案信息登记”进入主界面。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档案信息栏的“档案信息登记”,选择档案转递类型,填写档案转递信息,上传图像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审核。毕业生可在主界面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

(二)档案登记类型: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系统中选择签约单位接收);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系统中可选择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或者回生源地);

3.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系统中选择回生源地档案转递信息系统会根据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反显,毕业生可结合反显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注意:若档案转递类型为转回生源地,但档案转递信息并未反显,毕业生需自行填写准确信息);

4.国内(境)升学的,转递至录取院校。(系统中选择签约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毕业生需与录取院校确定档案接收地址等信息)。

5.出国出境深造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系统中选择回生源地)。

6.特别注意事项:

1)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若转回生源地,则档案转递信息根据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反显,毕业生可结合反显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注意:若档案转递类型为转回生 源地,但档案转递信息并未反显,毕业生需自行填写准确信息。)

2)暂未就业,转回生源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反显,但毕业生修改信息时不可修改省级地址。生源地有误,请毕业生联系学院辅导员在js1996官网就业系统生源信息核对部分修改,修改后请学院联系就业中心做同步处理。

3)请毕业生填写档案接收地址时务必要精确至门牌号或街道;

4)档案学生个人不得自带和保管,档案接收地址不能是家庭住址,接收人不能是毕业生本人或家属。

5)毕业生根据当前情况如实填写档案信息,毕业生完成档案信息登记后,可在档案信息栏点击查看档案信息详情。若档案信息有误,毕业生可点击“档案信息修改”,修改相关信息后提交学院审核。毕业生可在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

三、户口信息登记

请户口转入学校的毕业生于6月5日之前进入系统,点击“户口信息登记”进入主界面。注意:若毕业生户口未转入学校,不可使用户口信息登记相关功能。)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户口信息栏的“户口信息登记”,选择户口迁移类型,填写户口迁移地址,上传图像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审核。毕业生可在主界面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

四、学院审核及归档

(一)审核

1.请各学院就业联络员、辅导员老师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于6月2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所有毕业生毕业去向审核;

2.请各学院就业联络员、辅导员老师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于6月6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档案及户口信息审核。

(二)毕业生档案归档

各学院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档案材料归档,具体参照《js1996登录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021〕14号)》,毕业生离校后,我们将统一组织安排整理及转递。

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据此日程安排妥善做好有关工作,确保2023届毕业生离校就业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3年3月修订版)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pdf

          2.(2023年3月修订版)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学校、院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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